【信息发布时间:2024-09-09 15:38】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近期,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修订印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宁政办发[2024] 45号),这是我市自2015年发布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来第二次修订。修订后的目录涵盖18个项目类别87个条目。本次目录修订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扩大“应进必进”范围。在“应进必进”目录部分,新增林权、农村集体产权、无形资产3个项目类别16个条目,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扩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面。
二是鼓励自主进场交易。本次目录修订落实国家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相关要求,在原来“应进必进目录”的基础上,增设“鼓励、自主进场目录”部分,包含数据交易、资产处置、国企采购3个项目类别5个条目,鼓励适合以市场化配置的公共资源进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交易。
三是调整交易监管职责划分。根据行政监督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和相关文件规定,调整部分类别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确保应进必进项目进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