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8-03 11:59】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APK161128-11SG | ||||
1. 招标条件 | ||||
南京市公安局建设项目南京市公安局江北公安基地一期项目智能化系统(二标段)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6]38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50128.6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50128.6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2.1 标段名称:智能化系统(二标段) | ||||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西山社区 | ||||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
2.4 建设内容: 安装工程; | ||||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 ||||
2.6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6000.00万元 | ||||
2.8 招标内容: 建筑智能化工程; |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公安基地一期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监管信息系统、机房工程、数字会议系统、科技法庭及法庭设备、警务公开系统、数字高清监控系统、违禁物品检测系统、民警谈话系统(移动警务通)、讯问指挥系统、储物柜系统、手机智能柜系统、在押人员心理评估系统、提审办案管理系统、快速会见系统、远程律师会见系统、园区访客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园区人行道闸系统、排队叫号系统、周界控制系统、系统集成平台、服务器、电视机、线缆、公共广播系统、城市智能综合杆件系统、武警设备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2.10 工程规模: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含)以上。 |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 |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8-13 | ||||
5. 资格审查办法 |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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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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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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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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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7月30日16时17分到 2020年8月6日16时17分为止 | ||||
8.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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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南京市公安局 | 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 |||
地 址:南京市洪公祠1号 | 地 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0 | |||
联 系 人:高工 | 联 系 人:骆凌青;郝昊 | |||
电 话:025-84426509 | 电 话:025-83248662(转8042)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苏路支行 | |||
账 号: | 账 号:73218101826000784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