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12-24 17:22】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ALS190893-05SG | |||
(重新公告) | |||
1. 招标条件 | |||
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溧水开发区长安环保搬迁工程(一期)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19]38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42057.8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2.1 标段名称:生产线安装一标段施工 | |||
2.2 工程地点:溧水开发区 | |||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 |||
2.4 建设内容: 安装工程; | |||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 |||
2.6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7000.00万元 | |||
2.8 招标内容: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涂装车间为单体,建筑面积约39073平方米,高度24米,最大单跨15米,火灾危险性类别最高为甲类,压缩空气系统的压力管道设计分类为GC2,设计压力为0.9MPa。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①动力站房:动力站房设备电气安装工程;设备补水系统;动力站房设备管及其附属配套设备设施安装工程及动力站房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②涂装生产线安装(厂房及辅房内):1)电气工程:变压器、高低压柜安装调试;母线、电缆、桥架、现场电源箱、电源柜采购及安装调试;柴油发电机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2)管道工程:自来水管道、冷冻水管道、锅炉房热水管道、压缩空气管道安装。3)锅炉房安装工程:锅炉安装、电缆铺设、母线、桥架及附属配套设备设施安装调试;设备管道连接;辅助设备安装及相关设备安装配套设施建设;4)地基处理;5)设备基础工程。 ③消防工程:室外消防管网、厂房消防管网(含涂装高压细水雾系统)、室外室内消防报警系统工程。 ④室外动力管网:1)厂区高、低电缆安装敷设;110KV电站10KV出口接口工程;2)天然气室外管道安装敷设、调压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3)压缩空气室外管道安装敷设;4)冷冻水管道安装敷设;5)室外给水管网(至厂房外水表井含水表井)、管沟土石方工程;6)室外管道架空工程; ⑤废水处理站:废水处理站配套设施、废水站与涂装车间的废水管道连接工程、管道架空工程、废水站配电柜、电缆、桥架安装工程及相关设备安装配套设施建设;地基处理;废水处理池。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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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工程规模: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 |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 |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1-05 09:00:00 | |||
5. 资格审查办法 |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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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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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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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2月24日17时22分到 2021年12月31日17时22分为止 | |||
8.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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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团山西路8号 |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 | ||
邮 编:211200 | 邮 编:210000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程光军 | ||
电 话:/ | 电 话:13675107337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 ||
账 号: | 账 号:102807336850 |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622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