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投标人须以 U 盘形式提供一份后缀名为“.nNTF”格式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至系统中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将 U 盘用信封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前送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 109 开标室(南京市江北新区天浦路 1 号 5 号楼),逾期不再接收(如开标系统原因导致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使用时,将启用投标人以 U 盘形式提供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用于开评标使用)。如开标系统原因导致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使用时,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上述 U 盘形式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则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