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7-16 10:43】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APK210227-07SG | ||||
1. 招标条件 | ||||
南京市浦口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兰桥十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行审投字[2022]8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69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
江苏顺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2.1 标段名称: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 ||||
2.2 工程地点:浦口区桥林街道 | ||||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 | ||||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 ||||
2.6 工期要求: 1000日历天 |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49000.00万元 | ||||
2.8 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钢结构和网架结构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通风空调工程; |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兰桥十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南区大地下车库、1-25#楼、1#门卫、1-4#配电房、5#配电房、开闭所、43#配套物业用房、1-2#垃圾收集站)土建及水电安装、弱电预埋、公区装修、基坑支护、土方工程、暖通工程、抗震支架、人防工程、消防及电梯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 | ||||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370670.67 m2;建筑物层数:19 层;其中地上层数:18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57 m;其中地下室面积:117680.67 m2;造价:1490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17680.67 m2;幢数:25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装饰工程面积:34654.91 m2;土石方量:317500 m3;建筑面积:370670.67 m2;基坑深度:9.3 m;钢结构跨度:0 m;总重量:0 t;网架工程边长:0 m;层数:19 m;高度:57 m;台数:76 台;控制器:0 台;门:22166 樘;窗:19300 扇;空调制冷量:0 冷吨。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4.1 从2024年7月17日0时0分到 2024年7月30日23时59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 ||||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7-30 09:30:00 | ||||
5. 资格审查办法 |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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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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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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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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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 ||||
8.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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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南京市浦口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顺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浦口区新浦路127号 |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牌楼巷47号星月大厦811 |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9 | |||
联 系 人:葛超 | 联 系 人:马敏 | |||
电 话:025-58881842 | 电 话:13776691286 | |||
传 真: | 传 真:58760611 |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d8c1d0c2-f75d-4873-ba19-5aa85a7d3294&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 ||||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AV53DXBmINtZMGjg0RmJmxmVKMAj0wT4jlfmesTgiUtiUNwoOcDGOCCtUxTF0Wm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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