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4-28 13:58】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
中山南路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工程及中山南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章专用条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中预付款支付期限修改为: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章专用条款12.4.1 付款周期”中第一、二次付款节点修改为:①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施工单位每月18日上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监理单位和全过程咨询单位代表审核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计量价款支付至80%;②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经监理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跟踪审计(如有)核审总价款的85%。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