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3-05 09:07】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润埠花园二期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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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5.3 支付酬金(1)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 。 (2)工程完工前,正常工作酬金按季度支付。当次支付金额为:根据已完合格工程价款计算监理费,支付至监理费的70%。(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核产监理费的80%。(4)工程结算审核完成且出具审核报告后1个月内,支付至最终结算监理费的97%。(5)缺陷责任期满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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