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1-15 18:14】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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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瑞集团南瑞继保智能化电气装备生产线扩建工程16#楼倒班楼、17#楼综合后勤服务楼、19#楼高层厂房、20#楼高层厂房、21#楼多层厂房、大门智能化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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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及近半年(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投标人为事业编制性质的单位,可提供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及近半年(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投标人为事业编制性质的单位,可提供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项目负责人资料表材料要求“其他材料:2) 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及近半年(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投标人为事业编制性质的单位,可提供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修改为“其他材料:2) 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及近半年(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投标人为事业编制性质的单位,可提供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评标办法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确定方法: ”修改为“?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确定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
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中专用条款 21.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订后,一次性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甲供材料价款、环境保护税)的 10%作为工程预付款。其中,农民工工资(根据政府相关政策和规定要求的金额)单独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其余预付款余额一次性打入承包人专用账户。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支付的装修工程预付款后,15 日内(节假日除外)支付给分包人。预付款支付条件和期限:承包人不迟于施工开工日期前的15天内支付工程款预付工程款,前提条件是本合同已完成合同信息归集。承包人支付分包人预付款的时限要求: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支付的装修工程预付款后,15日内以电汇的方式支付给分包人。”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订后,一次性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甲供材料价款、环境保护税)的 10%作为工程预付款。其中,农民工工资(根据政府相关政策和规定要求的金额)单独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其余预付款余额一次性打入承包人专用账户。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支付的智能化工程预付款后,15 日内(节假日除外)支付给分包人。预付款支付条件和期限:承包人不迟于施工开工日期前的15天内支付工程款预付工程款,前提条件是本合同已完成合同信息归集。承包人支付分包人预付款的时限要求: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支付的智能化工程预付款后,15日内以电汇的方式支付给分包人。”。
5、合同中专用条款 21.2“3)竣工结算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竣工结算经审计单位审核完成后,在收到发包人竣工结算款项和分包人付款申请后,承包人15天内向分包人支付至智能化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的97%。”修改为“3)竣工结算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竣工结算经审核完成后,在收到发包人竣工结算款项和分包人付款申请后,承包人15天内向分包人支付至智能化工程竣工审核价的97%。”。
6、其他澄清答疑内容具体详见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的第六章图纸部分。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3日 09:30 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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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江宁区建设局, 025-52128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