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4-11 16:22】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
六合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双巷路及周边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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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包含道路改造类或道路环境综合整治类)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要求五方主体,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承接。
2、其余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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