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10-31 11:10】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0.00 分
技术响应:20.00 分
商务响应:0 分
售后服务:10.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00 分
业绩: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5.00 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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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97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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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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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4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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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0~20.00) |
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灶具和油烟机)对应品牌及型号的,中国计量认证(CMA)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报告中须体现所投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满足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灶具和油烟机可单独提供或合并提供。) 2、投标人所投产品(灶具和油烟机)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设备技术参数要求》。非“★”、非“▲”条款,全部满足得6分,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招标文件第五章《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中标注“★”为关键性技术参数,对于“★”条款,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6分。有一项负偏离的本项不得分。 (①提供所投产品(灶具和油烟机)对应品牌及型号的中国计量认证(CMA)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灶具和油烟机可单独提供或合并提供。②以检测报告中的数据为判定依据。且检测报告中需清楚标明品牌及型号,如未标注均视为不符合要求,本项不得分。) 4、提供所投产品(灶具和油烟机)的产品样册,样册中须能看到产品示意图(外观形态)、尺寸等内容。全部满足得5分,有一项不满足的本项不得分。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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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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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 |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售后服务方案 (0~10.00)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维修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体系、售后服务人员、配送安装服务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优:4分;良:3分;中:2分;差:1分;无:0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应急处理方案(包括应急故障处理、制造商技术支持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优:4分;良:3分;中:2分;差:1分;无:0分。)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保期满后的售后维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备品备件费用清单、售后服务人员上门安装维修费用清单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优:2分;良:1.5分;中:1.0分;差:0.5分;无:0分。)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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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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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安装及调试方案 (0~10.00) |
1、根据投标人安装组织设计、人员配置、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等方案进行评审。 (优:5分;良:3分;中:1分;无:0分。) 2、根据投标人调试措施、调试计划、验收方案及验收期间整改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审。 (优:5分;良:3分;中:1分;无:0分。)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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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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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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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的业绩 (0~5.00) |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9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应为单项合同金额为280万元及以上的厨电设备(灶具和油烟机均包含)供应安装业绩,或者业绩中包含280万元及以上厨电设备(灶具和油烟机均包含)供应安装业绩(提供灶具和油烟机设备的清单明细)。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得5分。 (提供合同协议书和设备供货证明材料【供货证明要求:可以体现项目名称、货物名称、货物规格型号,如:供货发票或供货单或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结算报告等。】。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业绩与打分项业绩可兼得。)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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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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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质保承诺 (0~5.00) |
1、质保承诺:所投设备原厂免费质保期至少3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免费质保期得1.5分,满分3分。 (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格式自拟。) 2、售后服务响应:对投标单位的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评审,从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解决故障时间两个方面进行评分: (1)承诺在招标人拨打报修电话后可以在60分钟内响应得1分,在60分钟以上或未承诺则不得分。满分1分。 (2)承诺接到招标人报修电话后可以在2小时内赶至现场确认、维修及更换的得1分,在2小时以上或未承诺则不得分。满分1分。 (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格式自拟。)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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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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