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5-29 00:00】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2024320100FB00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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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地铁1、2、3号线12个便民服务点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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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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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出租方: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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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标的名称: 南京地铁1、2、3号线12个便民服务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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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挂牌起止日期: | 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12日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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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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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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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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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坐落位置: 标的位于南京地铁1号线、2号线、3号线站厅层,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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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有无房产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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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建筑面积(㎡): 13.19(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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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筑年代: 2005年-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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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出租用途: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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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附属设施: 现状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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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招租业态: 便民服务类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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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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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层:南京地铁1号线、2号线、3号线车站内站厅层。 (2)装修程度:无。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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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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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19.03(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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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租期(月): 60个月 (无免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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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按半年付(先付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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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租赁押金(万元):三个月成交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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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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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交《承诺函》(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5)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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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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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金递增:第一个合同年不变,租金自第二个合同年开始递增,每一合同年在上一合同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 (2)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发放中选通知书。 (3)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完成商铺交付,自中选通知书发出后第8日为起租日。 (4)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缴纳租赁押金。承租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押金的,出租方将视为承租方放弃中选资格,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5)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缴付首期租金。承租方承租后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项目安全协议、项目廉政公约(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6)便民服务点位不得经营现场加工类食品、不得产生特殊气味。 (7)承租方需提供符合出租方要求的点位外观设计方案或接受出租方统一设计的点位式样,并承担制作费用及原有点位拆除、搬运费用(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8)承租方在对便民服务进行设计装修施工前,须将设计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核,并按照出租方规定办理完成装修审批手续,在获得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开始对点位进行装修施工。否则,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9)因地铁点位经营的特殊性,承租方须遵守出租方及地铁运营公司等相关部门的装修施工方案报审要求,并充分考虑办理该流程所需时间。 (10)本次出租标的整体出租,不拆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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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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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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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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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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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女士、朱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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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25-88055527、025-88055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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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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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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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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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51891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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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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