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6-04 00:00】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2024320100FB00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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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地铁柳洲东路站、安德门站3处组合商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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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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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出租方: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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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标的名称: 南京地铁柳洲东路站、安德门站3处组合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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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挂牌起止日期: | 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8日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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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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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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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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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坐落位置: 南京地铁柳洲东路站、安德门站,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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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有无房产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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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建筑面积(㎡): 1233.99(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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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筑年代: 2015年/200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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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出租用途: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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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附属设施: 详见附件,以实际交付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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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招租业态: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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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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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层:标的1-2为地面两层,标的3为地面一层。 (2)装修程度:现状交付。 (3)目前租赁状态: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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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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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208.7104(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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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租期(月): 96个月 (无免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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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 (先付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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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租赁押金(万元):90天成交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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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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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登记时须提交《承诺函》(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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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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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金递增:第一个合同年不变,租金自第二个合同年开始递增,每一合同年在上一合同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 (2)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发放中选通知书。 (3)标的1:出租方计划于2024年7月14日完成该商铺交付(以实际可交付日期为准),商铺交付次日为起租日,无免租期; 标的2:出租方计划于2024年8月1日完成该商铺交付(以实际可交付日期为准),商铺交付次日为起租日,无免租期; 标的3:出租方计划于2024年8月7日完成该商铺交付(以实际可交付日期为准),商铺交付次日为起租日,无免租期。 (4)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发放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5)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缴纳租赁押金。承租方须在合同起租前5日内缴付首期租金。承租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押金的,出租方将视为承租方放弃中选资格,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承租方逾期缴纳租金,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6)承租方承租后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项目安全协议、项目廉政公约(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7)承租方在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前,须按照出租方规定办理完成商铺装修审批手续,在获得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开始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否则,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8)本次出租标的为分别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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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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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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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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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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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姜先生、朱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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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25-88055542、025-88055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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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1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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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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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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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51891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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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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