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0-24 00:00】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2024320100FB01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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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江苏长三角技术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出租碑亭巷147-149号2楼房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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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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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出租方: 江苏长三角技术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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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标的名称: 碑亭巷147-149号2楼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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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挂牌起止日期: | 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1月20日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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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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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现场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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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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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坐落位置: 碑亭巷147-149号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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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有无房产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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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建筑面积(㎡): 145.00(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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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筑年代: 1990年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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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出租用途: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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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无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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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招租业态: 超市、文化用品、房产中介、水果店、炒货店、奶茶店、服装店、理发店、图文印刷、五金百货、烟酒店、轻餐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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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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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层:2层,共2层。 (2)装修程度:简装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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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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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17.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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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租期(月): 36个月 (首年含45天免租期,原承租方按上述招租方式继续取得承租权则无免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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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首期租金于《成交确认书》生效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租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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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租赁押金(万元):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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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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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登记,具有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力且资信情况良好的法人(及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或依法登记,具有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力且资信情况良好的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力、资信情况良好的自然人。 2、本标的出租用途及招租业态仅限于超市、文化用品、房产中介、水果店、炒货店、奶茶店、服装店、理发店、图文印刷、五金百货、烟酒店、轻餐饮。不得从事快递物流类、足疗洗浴类、网吧娱乐类、棋牌类、废品收购类、火锅烧烤等重油烟类、成人用品类。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5、意向承租方承租后,经营(使用)方案须严格按照出租业态要求制定,并报出租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6、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提供《承诺函》(报名现场提供)。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满足出租方的其他要求,具体请与出租方联系。 9、须提供的材料。 法人(及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个体工商户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经营者身份证,上述证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并签字确认。经营者在银行开具的1个年度内资金流水(原件)、信用证明原件(打印时间须在报名起始日期前一周至报名截止时间内)。 自然人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自然人在银行开具的1个年度内资金流水(原件)、信用证明原件(打印时间须在报名起始日期前一周至报名截止时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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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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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金增长方式:每一年在上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 (2)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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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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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次出租的房产实际产权归属于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新街口街道办事处,江苏长三角技术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托协助其完成该项目的挂牌招租、交易等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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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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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江苏长三角技术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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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朱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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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8013943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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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后宰门东村80-1号钟山颐乐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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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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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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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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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5-83677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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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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