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4-08 00:00】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2025320100FB00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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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南京旅游集团停车场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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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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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出租方: 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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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标的名称: 南京旅游集团停车场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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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挂牌起止日期: | 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21日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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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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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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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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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坐落位置: 南京主城区共7个停车场,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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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有无房产证: 部分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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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建筑面积(㎡): 966.72(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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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筑年代: 1996-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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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出租用途: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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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附属设施: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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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招租业态: 充电桩建设和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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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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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层:详见附件 (2)装修程度:无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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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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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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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租期(月): 96个月 (项目建设免租期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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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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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租赁押金(万元):中标价首年金额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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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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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选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选单位需具备省工信平台备案审核,并对社会公布的充电运营商资质。参选单位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也需提供。 (2)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近三年存在骗取成交或严重违规、违约问题;近三年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包含上述内容的申明盖章原件)。 (3)诚信投标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 (4)参选单位征信记录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三年的企业专用公共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参选单位名称必须与后续签约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6)上述报名材料请与出租方联系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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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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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金增长方式:自第三年起每一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3%。 (2)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3)合同5年一签,首期5年合同到期后,如履约情况良好,按规定程序重新签订下一3年周期合同。 (4)参选文件要求: ①“含税年租金”报价表,包含点位、数量、价格以及年度合计(加盖公章); ②参选单位获得的政府机关、协会或有影响力有知名度的组织出具的行业榜单、案例、奖项、荣誉、特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本项目建设运营方案(加盖公章):一是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简介、职称、资质及分工安排;二是充分理解项目建设的背景及需求,有认识深入的需求分析和技术方案;三是明确运营思路与预期盈利目标,有全面完整的运营及运维方案;四是有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困难和问题的分析、质量安全管理方案及应对措施;五是可提供的其他增值、特色服务;六是提供整体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所有项目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90天建设免租期在2025年12月31日截止,之后正常收取场地费用)。 ④参选单位规模和盈利能力,在职员工数不低于10人,年纳税总额不低于45万元(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2025年1月的单位社保缴纳人数证明盖章件;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证明盖章件)。 ⑤提供近3年不少于4个其他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的合同,其中至少2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参选单位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也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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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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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标的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2)参选文件需密封并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伍份,于挂牌终止当日11时前送至建邺区创智路2号瑞泰大厦16楼,逾时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3)被选定单位应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旅游集团签订总合同,与停车场产权单位或拥有实际管理权的单位签订分项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签合同。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租单位提出附加条件。 (4)签订合同前,被选定单位须向招租单位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首年金额的10%。如不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则视为放弃,并需赔偿招租单位合理的利益损失。 (5)被选定单位须在2025年内启动以上停车场充电桩的建设并保障落地实施率达到76个充电桩90%以上。如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实施率未达标,旅游集团下属停车场产权单位或拥有实际管理权的单位可无条件终止协议,或要求未实施车位三个月租金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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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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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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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胡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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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5895888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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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建邺区创智路2号瑞泰大厦1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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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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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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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管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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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584536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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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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