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11-06 00:00】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2025320100FB01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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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禹贡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街道永初路爱情湾公园内房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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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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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出租方: 南京禹贡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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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标的名称: 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街道永初路爱情湾公园内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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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挂牌起止日期: | 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9日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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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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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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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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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坐落位置: 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街道永初路爱情湾公园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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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有无房产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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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建筑面积(㎡): 213.00(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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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筑年代: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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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出租用途: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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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附属设施: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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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招租业态: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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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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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层:1楼。 (2)装修程度:毛坯。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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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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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13.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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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租期(月): 60个月 (首年含免租期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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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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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租赁押金(万元):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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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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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的业态仅限用于商业,不得用于污染大、噪声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得用作危险物品存储仓库,不得经营宾馆住宿、会所,不得从事家具、家电、办公用品销售及明火餐饮等(不动用明火的咖啡、奶茶、面包等轻餐饮以及蛋糕等预包装食品除外);不得进行黄、赌、毒等违法行为,不得用于其他对生活秩序造成影响的生产经营。 (5)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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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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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金递增方式:租期5年,装修免租期2个月,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三年(含)起逐年上浮3%。 (2)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3)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登记时需提供出租方出具的书面证明) (4)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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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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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中心受出租方委托仅发布本招租公告基本信息,具体交易事项由出租方自行组织,未尽事宜请与出租方联系,以出租方解释为准。 (2)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 (3)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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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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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南京禹贡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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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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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3951712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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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建邺区新城科技园楠溪江东街与西城路交汇处东南侧200米,胡家闸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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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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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南京建邺城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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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梓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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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80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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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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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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