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10-28 16:56】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京长江第三大桥2021年度供配电及照明系统维护服务 GPDZM-GY-1标段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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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
2、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并具有承装类五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 企业业绩要求:
企业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1个主跨单跨500米以上的跨江或跨海大桥供配电或照明系统设备维护(养护)或施工业绩,且已交工验收合格,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3 企业信誉要求:
①截至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或A级(含暂定A级);②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4 企业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投标报表表2中 “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3.5 人员资格要求:
⑴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建设、水利、铁道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任供配电、照明系统维护(养护)或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投标报表表4中完工时间、工程内容和性质信息为准);
为了能够证明所申报的项目经理为投标人的在职职工,投标人必须将近一年(必须涵盖2021年9月)经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且能够反映投标人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所缴纳的社保缴费清单(个人缴费清单或单位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网上打印件(有缴费证明专用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件表14附件清单中。
⑵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建设、水利、铁道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C证);
⑶本项目至少还须投入10名维护人员,须具备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高压),其中专职安全员1人,至少1人具备可驾驶登高车辆的B照驾驶证,2人具备登高车\起吊作业操作证,兼职资料员1人。
3.6 其他要求: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议时间:本项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http://49.65.0.196/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其他
( 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拟预约的投标人请在预约前自行前往国信 CA 相关网点换发国信 CA 证书,具体操作流程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9.html。 投标人已换发国信 CA 证书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国信 CA 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55 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国信 CA 证书)。 ( 2)对本次项目凡有意投标者,请前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申请预约,并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 3)根据省厅苏交建( 2015) 25 号文件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