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1-07 16:58】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马高速江宁滨江开发区互通改扩建配套工程 泵站施工NM-BJKJ-BZ标段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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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企业业绩要求:
2016年12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已完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0万元的港口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含土建部分施工)业绩。
3.3 企业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为B级及以上。
b.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4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自动生成的财务得分不低于60分。
3.5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及业绩: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格,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016年12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已完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0万元的港口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含土建部分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b.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项目总工业绩要求:
2016年12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已完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0万元的港口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含土建部分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2、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类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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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hlht)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其他
(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拟预约的投标人请在预约前自行前往国信 CA 相关网点换发国信 CA 证书,具体操作流程见 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9.html。投标人已换发国信CA证书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国信CA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国信CA证书)。 (2)对本次项目凡有意投标者,请前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申请预约,并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3)根据省厅苏交建(2015)25 号文件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4)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 (http://njjtxypj.cn/)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 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25-83194271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