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9-23 17:15】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00 分
主要人员:25.00 分
技术能力:5.00 分
业绩:10.00 分
履约信誉:5.0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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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 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 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 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 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 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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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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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5.0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0~15.00) |
15.0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总体设计思路、平安百年品质工程设计理念、投标设计方案、工程造价初步测算等方面酌情评分。 |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0~10.00) |
10.00分 | 从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重点、难点的认识及对策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 | |||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0~5.00) |
5.00分 | 从各投标人的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酌情评分。 | |||
设计的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 (0~10.00) |
10.00分 | 从各投标人的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0~5.00) |
5.00分 | 从各投标人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酌情评分。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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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主要人员 | 25.0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和能力 (0~15.00) |
15.00分 |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在此基础上: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工程师(含研究员级和教授级)的加2分; (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个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和能力 (0~10.00) |
10.00分 | 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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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技术能力 | 5.00分 | 技术能力 (0~5.00) |
5.00分 | 根据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勘察设计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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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业绩 | 10.00分 | 业绩 (0~10.00) |
10.00分 | 投标人业绩满足招标公告企业业绩要求,得基本分6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满足招标公告企业业绩要求的业绩加1分,最多加4分。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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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5) | 履约信誉 | 5.00分 | 履约信誉 (0~5.00) |
5.00分 |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苏交规〔2024〕6号),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投标人(设计类)的信用等级及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情况进行评定。 a、信用等级为AA级的投标人,履约信誉分为5分; b、信用等级为暂定A级的投标人,履约信誉分为4分; c、信用等级为A级的投标人,履约信誉分为0.8X~0.95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Y=0.15X*(Z-85)/10+0.8X d、信用等级为B(含暂定)级的投标人,信用分为0.65X~0.8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Y=0.15X*(Z-75)/10+0.65X e、信用等级为C级的投标人,信用分为0.45X~0.6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Y=0.15X*(Z-60)/15+0.45X 注:①X为履约信誉分满分值(X=5),Y为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履约信誉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设计类)信用评定结果信用等级和分值为准。无评定分值的A级投标人,Z按8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B级投标人,Z按7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C级企业,Z按60计算。) ②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等级相同时以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后的应用分值最低)的单位确定。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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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6) | 评标价 | 10.00分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1;E1=0.2;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2;E2=0.1 ;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 、E2 ,但 E1 应大于 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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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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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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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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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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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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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双拜巷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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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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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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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昌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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