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3-27 00:00】 【我要打印】 【来源:江苏省国土资源动态监测中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江工[2024]第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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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宁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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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宗地编号:320115001031GB06309 建设内容:拟建第三代宽禁带半导体光电材料产业基地项目 投资强度:8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2、宗地编号:320115006012GB06318 建设内容:食品制造项目 投资强度:8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3、宗地编号:320115006016GB09436 建设内容:金属制品项目 投资强度:8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4、宗地编号:320115007037GB05458 建设内容:拟建设智能执行模块制造项目 投资强度:8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5、宗地编号:320115008034GB05463 建设内容: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项目 投资强度:8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6、宗地编号:320115009010GB09426 建设内容:通用设备制造项目 投资强度:8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江宁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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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资格: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及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NO.江宁2024GY09:(1)该地块为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方案(2024)00134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在符合规划条件的情况下,竞得人可以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2)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3)该地块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兼容设施按工业用地管理、登记。(4)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要求以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江宁开发区规划十四路以南、规划九路以西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为准。(5)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NO.江宁2024GY10:(1)该地块为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方案(2023)01680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在符合规划条件的情况下,竞得人可以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2)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书面同意。(3)该地块可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面积的15%。兼容设施按工业用地管理、登记。(4)根据电力部门意见,原则同意保留地块北侧现状35千伏高压架空线。建设项目应符合《关于〈关于征求望园路以北、瑞吉路以东地块出让条件意见的函〉的复函》相关要求。(5)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要求以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湖熟街道瑞吉路以东、金阳路以南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为准。(6)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全程监管。
NO.江宁2024GY11:(1)该地块为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方案(2023)01769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在符合规划条件的情况下,竞得人可以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2)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3)该地块兼容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等其他产业用途和配套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辅助功能建筑面积占地上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超过30%。其中配套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小型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00平方米)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面积的15%。兼容设施按工业用地管理、登记。(4)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要求以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江宁高新区醴泉路以东、赤乌路以南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为准。(5)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NO.江宁2024GY12:(1)该地块为不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2)该地块带建筑物挂牌出让,地块内已建建筑面积约1530.98平方米,可予以现状保留,保留建筑面积纳入地块规划指标计算;地块内部已建建筑评估总价值为340.83万元。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江宁街道办事处委托我局将该地块内保留的建筑物以评估价格,连同土地一并挂牌出让,竞得人竞得该地块后,须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江宁街道办事处指定的账户缴纳建筑物价款,保留的建筑物需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产权过户手续由竞得人和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江宁街道办事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3)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江宁街道办事处书面同意。(4)该地块可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面积的15%。兼容设施按工业用地管理、登记。(5)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要求以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江宁区江宁街道弘利路以东、中环大道以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意见为准。(6)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江宁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江宁街道办事处全程监管。
NO.江宁2024GY13:(1)该地块为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方案〔2024〕00039号)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在符合规划条件的情况下,竞得人可以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2)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3)该地块兼容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等其他产业用途和配套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辅助功能建筑面积占地上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超过30%,其中配套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小型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00平方米)的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面积的15%。兼容设施按工业用地管理、登记。(4)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要求以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牧龙路以南、地秀路以东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意见为准。(5)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NO.江宁2024GY14:(1)该地块为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方案(2023)01809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在符合规划条件的情况下,竞得人可以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2)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南京空港经济开发区(江宁)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3)该地块不可兼容其他生产服务用途,可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兼容设施按工业用地管理、登记。(4)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要求以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江宁区空港经开区苍穹路以北、翔宇路以东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意见为准。(5)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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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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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15日,到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号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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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江宁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04月16日起至2024年04月23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3日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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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号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网上)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320115001031GB06309 报名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4月16日9时 至2024年04月25日9时。 2、宗地编号:320115006012GB06318 报名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4月16日9时 至2024年04月25日9时。 3、宗地编号:320115006016GB09436 报名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4月16日9时 至2024年04月25日9时。 4、宗地编号:320115007037GB05458 报名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4月16日9时 至2024年04月25日9时。 5、宗地编号:320115008034GB05463 报名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4月16日9时 至2024年04月25日9时。 6、宗地编号:320115009010GB09426 报名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4月16日9时 至2024年04月25日9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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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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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号1102室 联 系 人:王俊 联系电话:(025)52768051 开户单位: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银行账号:5207973603910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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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2024年0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