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2-26 00:00】 【我要打印】 【来源:江苏省国土资源动态监测中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江工[2024]第12号
1、宗地编号:320115009005GB07540
建设内容:拟建设医疗探测设备项目
投资强度:8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江宁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2025年01月15日 09时00分 至2025年01月22日 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1月15日 09时00分 至2025年01月22日 10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01月15日9时 至2025年01月24日10时。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及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NO.江宁2024GY34:(1)该地块为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意见书〔宁规划资源审字(2024)10222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在符合规划条件的情况下,竞得人可以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2)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须整体转让须取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3)该地块可兼容其他生产服务用途(仅限仓储、科研)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可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小型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00平方米)。兼容设施按工业用地管理、登记。(4)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要求以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江宁区空港经开区将军大道以西、蓝天路以南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意见为准。(5)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号1102室
联 系 人:王俊
联系电话:(025)52768051
开户单位: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银行账号:520797360391000002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