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10-19 17:54】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务办《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的指导意见》(苏政务办发〔2019〕41号),推进“不见面”交易体系建设,交易中心将于近期在工程货物类不见面开标项目中启用“公证应急保障系统”,解决开标过程中因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带给投标单位的困扰,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公证应急保障系统”系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开发建设,为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提供第三方保障服务。凡10月21日起发售的工程货物项目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制作并上传“公证应急保障文件”。“公证应急保障文件”在开标中可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应急备份文件。
特此通知。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