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10-11 09:05】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10月23日起(含)发出招标文件,且以信用评价作为评审因素的房建市政施工、监理项目,评标时以2023年上半年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带入评标总分计算。
施工项目信用评价所占评审分值为6分、7分、8分,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企业使用不同资质进行投标时,信用分按照规则进行折算。
监理项目信用评价所占评审分值为4分、5分,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