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11-02 18:27】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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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经济开发区雨污水收集及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兰桥六期保障房片区配套污水管道工程、江北公安基地配套污水管道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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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加前附表:10.11关于投标保证金减免措施如下:(1)施工项目(含工程总承包),投标保证金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免收,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减半收取。(2)服务类项目(含全过程咨询)货物类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的免收,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减半收取。(3)诚信状况良好是指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国家、省信用平台网站没有失信行为被公示。(4)实行减、免投标保证金的项目,其他要求按《关于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执行。
2、增加前附表:10.12关于项目总监的其他要求:(1)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2)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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