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1-19 16:43】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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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溧水2022G04地块地产开发项目一期变配电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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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8条第(9)款修改为“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规定缴纳中标人应付部分费用。”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14.2竣工结算审核”新增一条:“双方确认,结算最终价款以区审计局或其摇号选定的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为准。该审计报告对本合同双方具有最终约束力,视为双方就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依据。”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12.4.1 付款周期”第4条修改为:“4.本标段尾款(不含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审计报告出具满2年后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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