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1-21 13:49】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东吉大道(滨湖西路-文化谷东路)道路工程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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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现修改为: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1、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迟于施工开工前一次性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以及甲供材料价款后)的 10%;
2、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迟于施工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其余费用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具体根据省、市、区行政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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