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3-28 14:24】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
浦口区钟奇路改造工程(团结路-谢营路)团结路-江淼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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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专用条款修改:
1、3.7履约担保:“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后10天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修改为“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后10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方式递交的履约担保,退还本金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10.1变更的范围:删除“工程变更签证划分:根据浦口区政府《关于印发浦口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及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浦政发(2020)70号)规定执行”条款。
3、12.2.1预付款的支付:“合同签订且机械及人员进场满足开工条件后15天内,付至合同总价的10%(扣除暂列金暂估价、甲供材及其衍生税费、代付水电预付款)预付款”修改为“合同签订且机械及人员进场满足开工条件后15天内,付至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10%的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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