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4-09 14:12】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40.00 分
(2)技术标:30.00 分
(3)商务标:20.00 分
(4)其他:10.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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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自行提供报价打分算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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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基准价计算: (1)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D=(A×40%+B×60%),其中,A值=投标控制价上限;B值:评标价平均值。 除按规定被宣布废标的投标报价外,所有有效投标人(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五家及五家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 评标基准价和评标价平均值均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不变(包括因投诉或其他原因而进行的评标复议期间)。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E1=0.3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E2=0.15;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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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2) | 技术标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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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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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3) | 商务标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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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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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4) | 其他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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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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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江边路19号 | 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7楼 |
| 联系人: | 李俊文 | 联系人: | 孙志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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