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9-04 10:11】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事项名称
国有产权、特许经营产权交易项目登记
二、设定依据
1.《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财政部令第32号)第二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
2.《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8〕74号)第十四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产,原则上实行公开招租,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确定承租对象。
3.《南京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物业出租管理办法》(宁国资委产〔2024〕12号)第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企业应委托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进场公开招租,完成交易程序:
(一)年租金底价超过100万元的;
(二)出租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
(三)无底价出租物业的。
5.《南京市商业性户外广告有偿设置管理办法》(宁政规字〔2015〕3号)第九条:商业性户外广告设置权的招标、拍卖活动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6.《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修订)》(宁政办发〔2024〕45号):一、凡列入“应进必进目录”范围内的交易事项,应按照要求进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交易。
三、申请条件
列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修订)》(宁政办发〔2024〕45号)的国有产权项目。
四、办理材料
详见附件:国有产权、特许经营权交易项目登记材料清单。
五、办理机构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收费标准
项目登记不收费。
七、办理流程
八、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
九、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联系电话
025-68505985、025-68505995。
十一、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待其补齐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结。附件:国有产权、特许经营权交易项目登记材料清单。
一 |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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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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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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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有产权转让相关批准机构同意产权转让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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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产权转让中涉及转让方债权处置的,须提供债权处置方案及产权转让批准机构的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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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委托人授权委托书(须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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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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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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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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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公司(企业)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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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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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有(或集体)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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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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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产评估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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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须提供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的股权转让方案、经标的企业职代会(职工大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含决议、签到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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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如涉及外资、上市等特殊类型须提供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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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产权转让预公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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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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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公司章程及符合章程规定的内部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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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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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公司章程及符合章程规定的内部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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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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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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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国有企业增资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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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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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同意增资扩股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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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相关有权批准机构同意增资扩股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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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增资企业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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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增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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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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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经增资扩股批准机构同意的增资扩股方案及择优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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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委托人授权委托书(须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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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企业增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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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增资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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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增资企业近3年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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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增资企业章程及符合章程规定的内部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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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转让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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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转让方的资产转让报告及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同意资产转让的批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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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转让标的为房产、车辆、特种设备的须提供权属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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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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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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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资产转让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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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转让资产的内部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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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转让方的资产转让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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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有资产转让相关批准机构同意资产转让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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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转让标的为房产、车辆、特种设备的须提供权属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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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产评估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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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有(集体)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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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委托人授权委托书(须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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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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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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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产出租报告及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同意房产出租的批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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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出租房产权属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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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租价格依据及在财政部门的备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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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房产出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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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产出租的方案及决策、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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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产权属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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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委托人授权委托书(须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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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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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房产出租登记(仅发布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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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需上传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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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权转让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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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转让公共资源经营权的内部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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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资源经营权转让报告及有权机构的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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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委托人授权委托书(须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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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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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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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转让标的评估报告书或价值认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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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权机构对公共资源经营权评估价格(或市场参考价)的核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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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共资源经营权转让方案(主要内容有转让具体要求、转让方式、挂牌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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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停车场服务权转让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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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转让公共资源经营权的内部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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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资源经营权转让报告及有权机构的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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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委托人授权委托书(须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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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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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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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转让标的评估报告书或价值认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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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权机构对公共资源经营权评估价格(或市场参考价)的核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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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共资源经营权转让方案(主要内容有转让具体要求、转让方式、挂牌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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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商业性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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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拟出让标的内容、范围、出让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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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公务用车集中统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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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需上传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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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公务用车非集中统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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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部决策及有权批准机构同意处置的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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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车辆权属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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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资产评估报告及核准或备案材料 |
注:上述附件材料均为原件的电子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