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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微快递延伸阅读> 政府采购-采购信息-信息公告

小微企业注意啦!两项政策红利请您查收!

【信息发布时间:2020-07-01 16:39】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今年以来,市交易中心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中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让广大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真真切切享受到政策红利。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力度更大啦!长期以来,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中心积极落实财政部门有关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力度的要求,将价格扣除比例进一步提高到10%,帮助小微企业缓解疫情影响、渡过难关。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也享受同等的政策红利。

  2.投标保证金原则上不收啦!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全国最优营商环境示范城市”的目标要求,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交易中心自今年1月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停止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包括谈判、磋商、询价保证金)。对重大或者特殊项目需要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需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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