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7-11 10:59】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仙林湖东侧住宅地块周边公建配套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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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P5页中,1.11.4修改为:允许偏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要求响应,不按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没有逐项逐条作出正确响应,有1条作1条细微偏差处理,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同一要求描述互相矛盾,以响应低的为准;由此产生的细微偏差可能会被扣分,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的相关评分标准执行,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文件91页中,14修改为:须在“技术偏离表”中标明具体厂址。
3、其余内容具体详见本次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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